【逃犯條例】立法會秘書處邀委員投票選主席 泛民擬向陳維安發律師信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5/05 20:01

最後更新: 2019/05/05 22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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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秘書處向法案委員會發通告,讓委員回覆是否接納內會指引,23名泛派議員聯署斥越權,要求撤回文件。(劉螢諭攝)

立法會秘書處向修改《逃犯條例》法案委員會發通告,邀請委員書面投票是否由經民聯石禮謙主持會議。23名泛民議員聯署斥越權,要求撤回文件,並擬向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。

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向全體立法會議員發文件,強調秘書處一直不偏不倚,向立法會提供獨立和專業的法律及程序上的意見,但他認為,目前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情況,因此只能在沒違反《議事規則》和《內務守則》的前提下,參考一貫行事方式,採取切實可行安排。

對於有委員認為,法案委員會應先討論指引才決定是否接納,陳維安說,委員可以在限期前提出召開會議討論有關要求,如獲過半數委員支持,將被視為獲法案委員會接納。在《內務守則》的前提下,參考一貫行事方式,採取切實可行安排。

40名建制派議員今晚聯署支持秘書處,認為做法合適。信中提及,上周六的立法會特別內會會議上,對於改由石禮謙主持會議的討論已十分充分,加上法案委員會未有主席,難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事宜,故認為無需要在下次會議中,討論是否採納指引。

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認為,因現時法案委員會無主席,秘書處只能按內務委員會指引行事,以書面傳閱方式要求委員表態,不認為立法會秘書處越權。他又指,只要過半數議員同意由石禮謙主持會議,涂謹申周一便失去主持會議的權利。至於會否面對司法挑戰,他料成功機會不大,因法庭不會處理立法會內部事務。

民主派方面,聯署信件批評建制派,企圖剔除由最資深的涂謹申主持會議,跳過資深排名第二的梁耀忠,改由排名第三的石禮謙出任,認為是違反立法會慣例和《內務守則》,並譴責秘書處的行為越權,失去服務立法會中立角色、破壞信任及失職失德。

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指,在立法會中以書面形式傳閱通告,必須獲委員過半同意,同時無任何議員反對,加上秘書處事前未有諮詢會議主持人涂謹申,強調民主派絕不同意做法。他又不滿,秘書處不應「自把自為」協助建制派參與「政變」,直指領導秘書處的陳維安要負全責。

未有參與聯署的涂謹申出席一個電視節目後指,已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撤回相關文件,但陳維安暫未回應。他認為,過往法案委員會會議後,秘書處要求他指示下次會議時間,認為秘書處默認他有權主持會議,並非處於真空狀態。